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举报者应当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工作证等材料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也可以电话举报) 2、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违反劳...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程序: 1、先提交投诉的材料,由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 2、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受理。 3、调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举报者应当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工作证等材料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也可以电话举报) 2、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举报,将视案件的轻、重、急、缓,做好分门别类,并依法查处。
一、接受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来信或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交办、转送的来信统一由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对于上访的投诉人或咨询人员,先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或《咨询登记表》。 二、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如下 (一)登记立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 (二)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三)处理。在调查取证后,对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作出前,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听取当事人申辩。 (四)制作处理决定书。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书应当加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印章,并载明: 1、当事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 3、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4、处理结论 5、处理决定的履行日期或者期限 6、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7、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8、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712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