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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部门是各级政府部门、各级工会组织。 2、法律规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
导读:在劳动者维权高涨的今天,一些劳动者成功维权,也有些劳动者拿到了胜诉判决却未能拿到钱,最终功败垂成,让人惋惜。针对现实中存在的案件,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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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都需要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有关证据,可能会影响自身权益。特别是在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如果没有其他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那么在诉讼中非常困难,还有可能导致败诉。因此,本律师提示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当多注意保留有关证据。通过律师代理的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律师建议劳动者在平时注意搜集以下证据,以便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出入证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 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按照以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作为申请人,应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职工作为申请人,则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请注意,若企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应在1年内进行申请。 2.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 若用人单位否认工伤,而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若用人单位无法提供有力证据,则应承认工伤。 4. 若双方能够协商,则单位与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可就赔偿数额和范围进行协商。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后,受害人无需再经过其他程序。 5. 若协商不成,受伤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6. 若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则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是最简单的方法,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方法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裁决不公,劳动者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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