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代征的城市绿化用地,建设单位应当自规划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交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绿化,不得擅自转作他用。...
本市加强城市公园、郊野公园、乡村公园建设,为公众提供更多绿色活动空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本市对在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区、县绿地系统规划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定,并符合市绿地系统规划,与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建制镇绿地系统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定,并与区、县绿地系统规划相一致,与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植树造林、认建认养树木绿地、购买碳汇、参与绿化宣传咨询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1人已浏览
397人已浏览
594人已浏览
6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