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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程度是区别罪与非罪的关键,只有当行为人的情节达到一定程度才作为犯罪处理,否则则按一般的侵权行为处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
(一)虚假广告罪与非罪的界限 虚假广告罪与非罪区分的关键在于看利用虚假广告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行为是否情节严重。属于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如果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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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二者特征基本相同,客观上都有假冒行为,主观上都是故意犯罪,目的一般都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主体相同。二者主要区别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假冒专利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而假冒商标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2、假冒专利罪的侵害对象不是注册商标,而是被授予的专利。这也是二者在假冒内容上的差别。专利权被假冒了就要采取积极手段去维权,首先需要注意的是,专利虽然属于知识产权,但侵权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和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来界定,而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向法院起诉维权之前,可以先跟侵权人试着协商,提出立即停止侵权并要求相应的赔偿,或者要求对方支付一定专利许可使用费,并且就之前的侵权行为拿一点赔偿。
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量刑问题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十五万元以上的;(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或者同一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事实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处罚,就是根据经常假冒他人注册的商标行为(包括伪造、变造他人注册的商标),如查行为不构成犯罪即按《商标法》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则只能按假冒注册商标罪处罚,不能以虚假广告罪定性。所谓依照《产品质量法》规定处罚,根据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行为,虽然这种行为也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但它不是以虚假广告的方式表观的,故不能认定为虚假广告罪,只能依照《产品质量法》规定作行政处罚。虚假广告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虽然犯罪人主观行为上有虚假、假冒的一面,但这两个罪仍有重要的不同: 1、直接客体不同,虚假广告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的管理秩序,而假冒商标罪侵害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注册商标的管理秩序。 2、客观行为不同,虚假广告罪客观方面是使用虚假广告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观方面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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