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区别主要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假冒专利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二者特征基本相同,客观上都有假冒行为,主观上都是故意犯罪,目的一般都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主体相同。二者主要区别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假冒专利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而假冒商标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2、假冒专利罪的侵害对象不是注册商标,而是被授予的专利。这也是二者在假冒内容上的差别。专利权被假冒了就要采取积极手段去维权,首先需要注意的是,专利虽然属于知识产权,但侵权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和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来界定,而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向法院起诉维权之前,可以先跟侵权人试着协商,提出立即停止侵权并要求相应的赔偿,或者要求对方支付一定专利许可使用费,并且就之前的侵权行为拿一点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以下是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认定条件是什么的答案,希望能够帮到你 这里的“销售”是广义的,包括零售、批发、代销、经销、贩卖等多种形式,但不包括生产和制作。因为本罪的刑事风险只发生在商品流通领域,不涉及生产领域。如果行为人既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又销售这种商品,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论处,不构成本罪。 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为了促销而使用的“搭送商品”的行为,仍有可能会引发本罪的风险。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商业竞争日益激烈,商家销售商品的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让利搭送商品进行促销成为了诸多商家热衷的选择。随着这种促销手段趋同性的不断增大,部分商家为了脱颖而出,开始在搭送商品上大做文章,比如搭送具有注册商标甚至是驰名商标的商品。但由于实力的不同,有些商家为降低搭送成本又能达到同等效果,便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进行搭送促销。他们认为,搭送只是一种免费赠送行为,不是销售,不会引发法律风险。 殊不知,这是对法律认识的误区。在促销活动中,如果搭送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同样可以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因为搭送行为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行为,虽然从表面上看,商家并没有直接从搭送行为中获利,甚至亏本,但该搭送行为是一种促进销售的手段,消费者往就是为了额外获取这些搭送商品才购买被搭送商品的。因此从整体上来看,搭送行为是销售行为的一部分,该行为促进了销售,增加了商家的收益,具有销售的性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3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