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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思不同: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经营分部...
分公司有外部经营权和内部管理权。虽然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经营部门一般不能独立核算或直接签订合同。经营部门主要是公司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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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对外不能承担独立的责任。有营业执照,其责任有公司法人承担,对外可以签订合同,享有诉讼权利能力。 2、分部是公司一职能部门,是公司的组成部分,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财务系统,对外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
公司分立与营业转让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内容不同营业转让,即资产转让,是转让方公司将一部分资产转让分离出后,以获得相应的对价,转让方的资产总额不变,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也不变动,只是资产内部的科目发生变动;公司分立在原公司分离一部分资产后,不会获得对价,资产总额因此减少,所有者权益也减少。 (2)对股东地位的影响不同资产转让不会影响股东地位,影响的只是买卖双方公司的资产形态;而公司分立直接影响股东的地位,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股东对原公司的股权将减少,相应地获得分立出来的公司的股权,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股东对原公司的股权因原公司的消灭而消灭,相应地获得分立出来的公司的股。 (3)法律性质不同公司分立的本质是公司的人格的变化;而资产转让的本质是买卖合同。
区别很大。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生产经营目标,根据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由企业作为发包人将企业发包给承包人所签订的合同。作为承包关系的一种,企业内部承包与企业承包经营由于合同主体在法律地位上的不完全平等,决定了两者均体现着一种纵向的经营关系。但是,两者又有严格的界限,除表现在合同标的、法律适用等方面外,主要区别在于合同主体。首先,两者的发包人不同。企业内部承包的发包人一般应是企业法人或经企业法人授权的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企业承包经营的发包人是企业的所有者。其次,两者的承包人不同。企业内部承包的承包人一般应是企业的内部职工,企业分支机构的全体成员或者企业以外的符合承包条件的公民、合伙组织等,企业承包经营的承包人只能是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本身。最后,两者的诉讼主体不同。由于企业内部承包与企业承包经营在合同主体上的不一致,决定了这两类案件的诉讼主体也有所区别。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发包人参加诉讼,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集体企业,只能以企业人作为当事人;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发包人参加诉讼,若是国有企业则以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为当事人,若是集体企业则以企业的所有者为当事人,若前两者不具备法人资格则应将具备法人资格的上级部门作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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