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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对于已经被拘留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经过审查和进一步侦查后,认为有逮捕必要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书,连同...
决定逮捕一般拘留三日内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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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人单案刑事拘留不超过14天,多人作案不超过37天。 2、如果没有被逮捕,过了上述天数就会释放,如果被逮捕,后面基本就等着上法院判决了。 3、非法拘禁罪刑期一般三年以下,致人重伤三到十年,致人死亡十年以上。非法拘禁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处罚。
决定逮捕一般拘留三日内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和执行逮捕,羁押在看守所的一日抵消刑期一日。所以,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更改强制措施,一直在看守所羁押,那么刑期应以被刑事拘留之日起计算。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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