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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被解雇,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劳动...
女职工哺乳期间,本人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辞退的,违法辞退的,女职工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主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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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哺乳期员工,如果员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哺乳期辞退员工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哺乳期辞退员工赔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哺乳期被辞退属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有权要求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候的2倍工资款,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经济补偿具体如下:职工工作满一年的支付女职工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也是按照一年计算,如果是不满六个月的,需支付女职工半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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