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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2、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所以国有企业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人数为三人至十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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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至九人,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按照董事会的任期委派或者更换。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视需要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从董事会的成员中指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二)具有《指导意见》要求的独立性;(三)具备上市公司经营基础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则;(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此外,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一)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工作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公公母、媳妇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发行股份1%以上或上市公司十大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直接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工作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近一年内列举前三项的人员;(五)为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董事会。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规模小的,可以设立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一、二监事,不设监事会。《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非公司企业的公司可以没有监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多或者规模大的,可以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三至十三人。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由此可见,这两种形式的区别在于股东的数量或规模,对未来的经营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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