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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开通后,投资者就跟券商成功签订了融资融券的合同;机构客户签的融资融券合同一般的期限是1年,自然人客户的合同期限一般是2年;开通融资融...
甲方融券卖出的证券预定终止上市交易的,甲方应当在该证券终止上市公告发布日后的三个交易日(设第三个交易日为T日)内清偿该笔融券债务,T日仍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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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1、因协商一致解除或符合约定、法定解除条件,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2、终止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解除合同的原因发生时,权利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五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在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1.新申请人须专注于一项业务,综合企业及投资公司不符合资格,不属于接纳对象; 2.两年活跃业务记录,但不设最低盈利规定; 3.最低公众持股量达已发行股本的20%或:3000万港元(以较高者为准); 4.公司自由决定采用何种招股机制; 5.公司管理方面须设立审计委员会,聘任有资质的会计师及至少两名独立董事; 不准出售股份的限制,管理层股东为两年,战略投资者为半年。
融资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表示将于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开始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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