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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款合同,有别于普通的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普通的民间借贷属于实践型合同,所谓实践性合同就是除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需要交付才能成立...
银行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如下:(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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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按照支付方式的不同区分了合同的生效时间。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李春艳律师为大家一一介绍金额借款合同纠纷、一般银行借款合同生效时间规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证据材料等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金额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指因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双方就金融借款合同的签订或履行产生的纠纷,最常见的是借款人逾期,即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本金或支付利息而导致的纠纷。 二、一般银行借款合同生效时间规定《民间借贷规定》第9条: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
银行借款合同,有别于普通的自然人之间的。普通的民间借贷属于实践型合同,所谓实践性合同就是除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需要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比如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特殊约定的保管合同以及借用合同等等。如果双方就这类合同,仅达成了合意,但没有实际交付,那么该类合同视为并未成立。而银行借款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所谓诺成合同,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要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明确规定,那么合同在双方签章时即成立且生效。
民间借贷合同区分订立合同的主体不同,生效的时间有所不同: 1、自然人(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 2、自然人与法人,或者法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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