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同时成立女职工委员会和工会委员会。工会基层委员会有10名以上女会员成立女职工委员会,10名以下女职工成立。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以召开女职工大会或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有10名以上女会员成立女职工委员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贯彻执行党的工运路线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以及《工会章程》、《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工会决定和教代会决议。 2、充分发挥工会四项基本职能作用。组织教工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深入教工,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教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热心为教工说话办事,维护教工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 3、定期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和教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挥工会委员和教代会职能作用,负责制定工会计划、总结和各项规章制度。收、管、用好工会经费。 4、组织教工开展文体活动,活跃教工文化生活,推动学校工作。 5、协助和配合党党委、校长室抓好教职工队伍思想建设和教工业务培训、提高工作。 6、配合搞好教职工生活福利,关心教职工生活,坚持教职工有大事必到,帮教工解除后顾之忧。 7、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委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8、做好离退休老教师工作和妇女工作。
对于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如何产生,团结动员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建功立业。
没有这样的规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总工发【2009】16号规定:第十三条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和县以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若干人。因此,女职工委员会委员是提名后协商产生或者选举产生的,对候选人必须是职工代表没有这样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8人已浏览
692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2,8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