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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相关规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定的一些特殊情形,一...
离婚后房产纠纷案件是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的财产分配不服的纠纷提起的诉讼,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等的争议,审理此案仍然要适用相关规定,其诉因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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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达成一致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二是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离婚诉讼中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一般应一并处理,如在离婚诉讼中未处理的财产或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约定,可另行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 2、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的管辖与离婚纠纷相同,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教育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你咨询的实际是法律关于管辖权的问题,原则上以被告地为法院管辖地。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对被监禁的人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两个条文分别对一般管辖和专属管辖进行了相关规定。专属管辖是对一般管辖的补充规定,它不能凌驾于其他管辖权原则之上而成为最基本的管辖权原则,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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