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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您描述情况不清楚,我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中以一方名义在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
答: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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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进行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擅自举债资助与其没有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所产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者受赠归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过程中产生的债务。 4、夫妻一方管理个人财产所产生的债务。 5、夫妻一方擅自对外担保且另一方未因担保行为获益产生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刑事犯罪被判处的财产刑部分。 7、夫妻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债务。 8、为支付夫妻间诉讼而产生的诉讼费用所产生的债务。 9、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个人债务。
在公司注册时,公司股东为夫妻关系的:如果提交了“财产分割证明”,可以按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认定;如果没有提交“财产分割证明”,则夫妻股东名下的股权,可能会被法院按照“共同共有财产对待”,此时公司有可能按“一人公司”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判例中指出,“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应当以各自所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夫妻双方登记注册公司时应当提交财产分割证明。未进行财产分割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以共同共有财产出资设立公司,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名下的公司股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作为共同共有人,夫妻双方对该项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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