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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
1、申请人向保全财产的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申请时要提交申请书、法院判决书等材料。 2、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申请符合规定的,法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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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由债务人的财产担保。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作出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债权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停执行和暂停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您可以到法院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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