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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
强制执行超过2年的,当事人申请执行,对方无异议的,也可申请执行,对方有异议,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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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超过了时限的,还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提出异议,法院还是可以依法执行,当义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拒不履行其义务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应该看判决书(或调解书)判决(调解)的内容,看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时间,分几次履行,分次履行的最后一次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有没有超过两年。没有规定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仔细看看判决书,如果已超过期限,那只能找被执行人商量,看他能否主动履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所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应当在执行时效内提出申请。超过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是无法再通过法院执行对方,但判决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可与对方协商约定履行法院判决的方式或对方清偿债务的时间。新签订的债务清偿协议经双方签名后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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