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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去了, 老家的宅基地还在, 有权申请再分回去吗

2022-02-06
1、不可以: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享受的待遇,当事人属于“非农业户口”的,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该项;2、当事人户口迁出原籍农村后,在该村的宅基地(未建),是会由原集体收回的(不能确权);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第十五条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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