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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分家单并不属于严格意义的法定遗嘱形式,但是如果分家单上面对于老人财产的处分有了较为明确的表示,那么它是可以视同遗嘱的。当老人百年后,其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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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写谁的名字分情况而定,不一定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共有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得的房屋,如无特别约定,则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此即所谓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推定制度。此时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名字不管是谁,效果都一样,即夫妻双方各有一半份额。 2、赠与关系。父母或子女自愿将房屋赠送给子女或父母,属于家庭间的无偿财产转移,必须办理公证,并进行产权过户登记,否则不发生产权转移的法律效力。此时产权证上填写的人即为产权人。 3、继承关系。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房屋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开始。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房屋应当过户在继承人名下;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顺序分为两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还规定,房屋继承应是权利与义务的双重继承,即遗产在清偿了债务后才能继承。法定继承的开始引起对房屋的分割,从而出现由所有的合法继承人按继承份额共同享有继承房屋所有权的情形。 4、扶助关系。在房改售房中,一些老人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成本价房改房屋,其子女中有经济能力、愿资助者可在购房协议中加以注明,并经过证明该事实,这样有利于房屋产权将来的分配。如果不作记载,只能视为老人的产权,在老人逝世后只能按继承分配。
1,关键要看购房合同是在什么时候签的,以谁的名义签的; 2,如果在领结婚证以前以一方的名字签的,不过谁出的首付,产权都属于签字一方,理由很简单,房产属于不动产以登记为准; 3,如果在领结婚证以前以双方的名字签的,产权归双方按份共有; 4,如果在领结婚证以后签的,不论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是共同共有关系; 5,办房产证只是对购房合同行为的进一步确认,并不会因此改变产权的归属。
1.根据具体情况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夫或者妻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但是,如果夫妻另有约定的,依约定上的规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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