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如何制作电子证据呢?

2022-08-29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可以提取电子数据,但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不能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原因、原始存储介质的存放地点或者电子数据的来源等情况,并计算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校验值: (一)原始存储介质不便封存的; (二)提取计算机内存数据、网络传输数据等不是存储在存储介质上的电子数据的; (三)原始存储介质位于境外的; (四)其他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情形。 对于原始存储介质位于境外或者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上的电子数据,可以通过网络在线提取。 为进一步查明有关情况,必要时,可以对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勘验。进行网络远程勘验,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依法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