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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当地已经开展了土地确权的工作。当地土地部门、农村工作部门已经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而且已经进行到你所属的行政村了,那么才可以办...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应当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经审核同意,由市、县人民政府进行登记,核发《集体土地所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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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权利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应积极予以利用。对于权利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长期闲置不用的,应视为其对权利的放弃。为有效利用土地,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对于收回的宅基地,如已经办理过确权登记,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
农村房屋确认后如下转让:1。提交过户申请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的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村民住房规划等必要材料。2、房管部门受理房管部门对农村村民的过户申请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和规定。3、在村公告栏公告,看村民是否有异议。四、政府部门审核提交政府部门对农村房屋过户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字盖章。5、农村房屋转让双方缴纳过户费用。六、登记记录在册有关部门对本次房屋转让过户行为进行登记,记录在册。7、转让完成后,房产部门向受让方发放房产证。
对农村土地确权有异议的,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和解土地确权纠纷,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一)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互换、转让、股份转让发生的纠纷;(三)收回和调整承包土地发生的纠纷;(四)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第四条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意和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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