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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验收后,7个工作日后开始正式验收。施工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和验收组名单通知质量监督...
1.验收组织方不同: 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 初步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 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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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般是在28天内,施工单位要提交工程结算书给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结算书后,应在28天内审核完毕。结算书经双方确认签字后,才可以支付尾款。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工程完工后消防验收、人防验收,需要15天。由质检站进行土建工程初验,同时由相关部门对景观绿化、实测绘(精装修前)、土地复合验收、规划验收,需要2个月时间。初验后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时间15天。综合验收后进行竣工验收(1-2天),由质检站验收后出具材料到建工局备案,备案时间约15天。这样整个验收程序大概需要3-4个月时间。
竣工前预验收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内容;2、建设单位应完善相关基础设施手续;3、提交工程竣工技术档案;4、已签订质量保证书;5、向质监站提交相关材料,并装订成册。《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签署的工程保证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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