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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造价鉴定收费标准,由于标准是各省发改委和司法厅下发的,故各省收费标准不太一样,依照河南为例:收费是阶段收费,一百万(含)鉴定造价金额...
工程造价鉴定的收费标准,由于标准是各省发改委和司法厅下发的,故各省收费标准不太一样,依照河南为例:收费是阶段收费,一百万(含)鉴定造价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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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区的收费标准不同,而且也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主要靠谈出来的。 咨询收费标准说明 一、编制可行性报告(%o)≤0.1亿元≤0.5亿元≤1亿元≤5亿元>5亿元以工程项目投资额为标的 2.82.42.221.8 二、编制投资估算及概算按估算、概算总值的1‰ 三、工程预算、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1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以建,安工程造价为标的,核减额不包括建设单位供料的材料款 32.82.62.42 四、工程预结算审查(一)+(二) (一)核增、减额5%及以下(‰)32.82.62.42 (二)核增,减额5%以上(按超±5%部分的额度%)5 五、工程造价纠纷的鉴证%≤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以鉴证工程造价纠纷部分为标的,收费起点为1000元/宗 1.51.31.10.80.6 六、劳务 收费教授级高级职称人员160元/人.工作小时 高级职称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 中级职称人员、造价工程师80元/人.工作小时 初级职称人员40元/人.工作小时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根据职权或者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者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问题进行检查、鉴定和评估的活动。司法鉴定的目的是查明案件事实。如果案件事实清楚,就不应该进行司法鉴定。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对工程造价达成一致,司法鉴定程序不应启动。同时,如果当事人已经就结算达成一致,即使客观事实存在差异,也属于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法律不应干涉。退一步,当事人认为已达成的结算书不应作为结算依据的,还应当先以结算协议可撤销的情况向依法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所以,只要工程结算协议没有法定无效或可撤销,一般情况下,如果乙方申请再造价鉴定,法院不予支持。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概念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据其专门知识,对建筑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并做出结论的活动。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作为一种独立证据,是工程造价纠纷案调解和判决的重要依据,在建筑工程诉讼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特征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鉴定对象是与造价有关的工程事实,诉讼当事人一般有承发包双方,有的涉及分包。 由于建筑工程生产周期长,生产过程复杂,定价过程特殊,所以鉴定涉及材料量大,内容多。 建筑工程造价目前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期,使鉴定的依据处于指导与市场价并存、行业标准多元化的境地。 建筑市场承包商之间竞争十分激烈,垫资承包、阴阳合同、拖欠工程款、现场乱签证、工程质量低劣等社会现象在诉讼活动中全部折射出来,鉴定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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