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周一到周五,且不是法定节假日的时候可以办,周六和周日不能办理,特殊情形除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并且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的,双方随时可以立即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只能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户口都不在厦门,就不可以在厦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分为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登记离婚必须到夫妻双方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因此,如不是厦门户籍的,无法在厦门办理登记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有争议而一方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应到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里的所在地是指户籍地,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户籍地连续生活满一年以上的。因此,如您起诉离婚,对方长期在厦门生活的,可向厦门的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5,2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