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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离婚后分割的情形分为以下情况: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债,...
1、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顾名思义,婚前房产若是登记在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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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房产离婚时一般是不予分割,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房产在无特殊约定情况下婚后也应归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而婚前购房,婚后双方约定为共同所有的,法院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前购房离婚时如何分 男方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子,婚后才拿到房产证。最近,夫妇俩闹起了离婚,双方对于家中一般财产如何分割皆无异议,然而对最值钱的房产归属夫妻之间却产生了严重分歧。昨天,妻子将丈夫告进了青浦法院,要求认定房屋为共同财产。 早在2000年,还是单身汉的叶先生与房产开发商签下了一份购房合同,购买位于青浦镇上一套住房,并当场支付首期款项4万余元,同时约定余款通过贷款付清。可由于开发商早已将小区房产抵押出去,使得叶先生无法按时办理贷款和产权转移登记。为此开发商先交了房,并答应给买房人尽快办理手续。时间一直拖到叶先生结婚后,开发商才履行了承诺。 眼下,叶先生和妻子关系很僵,在离婚中双方都想要房子。叶妻认为,买房的贷款全部是在婚后办理并付清,产证也是婚后拿到的,这说明该房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离婚时她理应分得一半。而叶先生则进行反驳,说合同是他婚前签订的,房子也是婚前拿到的,且当时买房也仅是自己一方的意思,这些足以证明房屋属个人婚前财产,所以不能分给妻子。 关于房屋产权 律师认为:本案中房屋是叶先生婚前要求购买并取得,其婚后取得房产证仅是由开发商原因造成,不能就此认为这是婚内购房,而应认定是叶先生的婚前财产。事后张女士虽也参与还贷款,但这只是种债权,并不因此就转化为所有权,房屋所有人仍应只是叶先生一人。 关于房贷款 婚前买房首付的款项属婚前财产,而在婚内支付的房屋贷款应被认定是用婚内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所以,在离婚时得到房产的一方应该补偿未得房一方贷款金额的一半。律师则进一步提出,如果房产已升值,那么,得房人不应仅局限于补偿未得房一方贷款金额的一半,还应增加相应的补偿。
婚前财产离婚时的分配方式:一般情况下,婚前财产不予分割,但男女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视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但是,双方同意财产归共同所有,或者同意财产分割计划的,应当按照协议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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