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需要重新申请。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
既然公示名单上没有您,那么您是不可以更改的,您需要重新按照有关步骤申请: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公租房审核不通过也就是公示不合格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如果确实不符合条件则取消申请资格。下面是具体申请步骤: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配租方案公布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严格申请和审核程序。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为提高房源使用效率?各区(县)应根据申请对象的人口结构、住房需求、承受能力等情况?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供应标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86人已浏览
1,927人已浏览
2,119人已浏览
2,5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