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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医疗事故赔偿:(一)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医疗费用,凭证支...
第一,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这是违反规定的,卫生计生委不允许这种挂靠行为。但一般实践中也有这种行为,建议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第二,万一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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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的目的无非是拿到医疗收据好去换取保险。他们不给也真的没有办法。谁让你先垫付了呢。这1万元只能自己人倒霉了。你可以和他们商量,说把票据给你,然后你报完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赔钱了,我把钱给你们。这期间千万别签写什么协议。然后要来钱你就凭空消失好了。最无赖的方法就是你去闹护士长。闹到护士长下岗,他们就肯定肯给收据了。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这种情况属于医疗事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医务人员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于负责任的医务人员,根据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处罚不够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医务人员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其行为特点是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造成极其严重后果的,一般指《条例》第四条规定的一级和二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刑法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医务人员应当是指《条例》第五条规定的负责任的医务人员。造成极其严重后果,一般指《条例》第四条规定的一级和二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损伤或者造成严重功能障碍的。所以,当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一般由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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