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
第一,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这是违反规定的,卫生计生委不允许这种挂靠行为。但一般实践中也有这种行为,建议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第二,万一发生事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去当地卫生局或人事局询问,询问当地卫生考试中心,询问学校(如果在学校参加考试),该护士资格证书是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发行后两三个月发行的,发行该证书的各地部门可能不同,有卫生局发行的,有人事部门发行的,有人事部门发行的,有人学校通知收到的,所以多问几个部门在哪里发行,如果找不到的话申请再发行,这个再发行的手续怎么办
可办理证明,与原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然后即可申请注册护士资格证。一般来说,正规院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是不能补办的。如果需要证明材料,可以去学校学生工作室或者教务处办理毕业证,查出证书编号,敲学校印章。此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毕业、辍学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
辞职后找到新单位,可以变更到新单位。 护士应当在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 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批准的任务和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深造和学术交流。 护士在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登记申请审核表; (二)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也应当通知原执业地注册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方便护士变更注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9人已浏览
1,234人已浏览
811人已浏览
3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