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条例规定,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受害者精神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违反本条例规定,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受害者精神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在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三包”期限内,应当按照商品质量标准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不得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经营者未在规定或者约定的期限内修复的,应当提供同类商品供消费者在维修期间使用。在保修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更换后的商品的“三包”期限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修理、更换、退货而发生的运输费等合理费用。
违反本条例规定,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受害者精神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违反本条例规定,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受害者精神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3人已浏览
3,571人已浏览
263人已浏览
6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