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公司股东能否用劳动力担当其实际出资?

2021-11-20
公司股东的出资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股东的出资形式受法律限制: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这就要求股东的出资首先是财产,其次是货币评估和所有权转让;2、所有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但技术人员的技术或技能与劳动者本人密切相关,一旦脱离人体,就不能存在。如果劳动者以劳动力为出资,公司根本无法控制这一财富,也无法用这一财富承担对外债务。所以这个技能不能转化为可转让财产,也不能作为股东出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不能作为出资。《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看出,股东身份也具有可继承性,一旦劳动者去世,其出资自然消失。因此,即使工人有很高的技术,也不能以此技术为出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