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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
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实用新型保护的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笮,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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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和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基本依据,它又应当由反映发明和实用新型内容的技术特征组成。因此,确定了技术特征,专利的保护范围也就随之确定了。
关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中所说的以其权利要求为准,即以由专利申请人提出的并经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权利要求为准,不得超出该要求得范围。 另外,关于说明书及附图对权利要求具有解释的功能,可以作为解释权利要求的依据。就是说,说明书及附图并不能与专利权同等看待,不能单以其作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的基本依据,他们的功能仅仅是辅助功能,只具有从属的地位。
《专利法》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研究有明确规定。即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专利法》 第五十九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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