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屋权属证件记载的用途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确定的使用性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房屋用途相关的证件应当与房屋权...
房屋权属证件记载的用途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确定的使用性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房屋用途相关的证件应当与房屋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城乡规划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审批和备案:(一)城市总体规划报国务院审批;(二)中心城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经审批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三)新城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审批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四)乡、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市人民政府确定须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由区、XX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乡、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区、XX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审批后报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五)村庄规划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组织审查后,报区、XX审批;(六)特定地区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由所在区、XX组织编制的,重点的特定地区规划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一般的特定地区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七)专项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建设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城镇建设项目因施工或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需要临时占用土地或建设临时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期满需要延续的,经批准期限不得超过1年。因城乡建设需要或者临时使用期届满的,建设单位应当无条件拆除临时建设工程及设施。为建设主体工程申请的临时建设工程,应当在主体工程申请规划核验之前拆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12人已浏览
618人已浏览
340人已浏览
2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