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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全的房产的期限是3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
被执行人有其它财产的,人民法院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情况下,对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划拨、变卖抵偿应执行款。被执行人既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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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87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车辆保全期限: 1,若是诉前保全的话,原告应当在30天内起诉,否则,保全解除; 2,若是诉讼中全的话,保全的期限为一年; 3,若一年内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对方可以继封。
当然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在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该名单是没有有效期的,也就是说会一直存在,只有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才会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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