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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属于国家,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没有期限。但是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
大家在进行土地他项权证的登记的时候,需要在土地他项权证上注明土地他项权证有效期的长短。土地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其实是和大家在银行的抵押贷款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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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当年彭真签发的《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吧?这个证件要看具体情况,此证中关于土地所有权的内容当然就失效了,因为我国不存在土地私有化,但如果该土地上有祖房,且此证核发时候,土地使用权没有进行变更,则你们还可以持此证证明你们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所以,此证并不是全部无效的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国有土地租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短期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对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根据此条的规定,租期最长可以达到70年。
转让土地使用权年限,应当视其用途而定,比如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最高为七十年,起转让后的使用年限为七十年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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