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会涉及到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为了防止一些人在决定离婚前转移婚后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如果双方未达成一致,...
1、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婚姻登记部门的证明书)。2、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或进行过离婚诉讼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离婚诉讼纠纷案件需要的证据主要有: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二、收集分居的证据,需要在合法前提下取得。依据法律,合法的证据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如果是非法证据,法院无法认定证据的有效性。关于分居主要搜集以下证据: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7、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一)抚养费的证明――提交双方的收入证明。 (二)抚养权的归属证明――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而相关证据 1、对于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况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离婚证据;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一下情形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1、电子邮件。目前,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得到确认,如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数据邮件形式。但在实际诉讼中,仍有当事人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因为电子邮件只能显示收发方的邮箱地址,不能直接证明是由谁发出的。 2、手机短信。手机短信作为证据使用,实践中已经逐渐得到了认可。在离婚案件中,短信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作为对方存有过错的证据。 3、MSN、QQ聊天记录。网络聊天是目前比较受欢迎的一种沟通方式,发生在离婚案件中沟通方式主要有两种:QQ聊天和MSN聊天,而这两种证据的收集相对而言难度更大。在收集网络聊天证据时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聊天内容证据,即聊天对话的内容,还有聊天者个人的信息 (昵称),而这些信息一般是虚假的,须借助收集到的上网IP地址及上网使用的网络进行佐证;二是电脑系统正常运营的证据,用以辅助证明网络聊天证据是安全可靠的;三是其他附属信息,如IP地址、上网账号等。根据以上几个方面,可以将聊天者与当事人对应起来。 4、录音录像。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经常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取证,那么,这些证据在法庭上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比如,偷拍偷录违反法律的一般禁止性规定,擅自将窃听器安装到他人住处进行窃听获取的证据,还有擅自闯入别人家进行偷拍偷录,这些举动都是不可取的,取证不成还可能导致自己被诉侵权,甚至涉嫌违法。如果确有需要,当事人可以采取一些合法途径,比如对双方交涉情况进行录音,拍摄另一方在公共场所的举动,只要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拍录内容连贯的材料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5、传真。传真件必须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起到证明作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3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