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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案件,如何收集离婚证据是个关键问题。为使自己“离婚时不吃亏”或为防对方“离婚时占便宜”,离婚当事人都必须收集到对自己有利且具有较强证明力...
离婚一般可以搜集以下可以证明分居的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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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实践中,要使视听资料成为有证明力的证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整性。当事人出示的视听资料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合法性。视听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三、真实性。视听资料要做到真是有效,对方需要承认,至少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 四、录音录像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 五、真实意思表示。私录视听资料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即被录音录像者必须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进行录制的,任何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 六、录音录像应留下原始载体。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录像后,即使拷贝到电脑上,但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视听资料也建议不要删除。根据最高院的法律规定,视听资料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资料提供方出示原始录音录像材料。另外建议对录制的视听资料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刻制成光盘(法院需要)。
1、发现配偶有婚外情,可以让对方写保证书之类的或者短信认错; 2、捉奸在床时立马报110,由警方作出警记录; 3、如果发现配偶与人在宾馆等有摄像的地方开房,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离婚家庭暴力证据的收集包含以下材料: 1、家暴当天的报警记录; 2、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 3、受害人的受伤部位的照片; 4、亲人、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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