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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2021-10-24
2020年扣除的最新政策如下:扣除范围:1、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工资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2、直接投入费用。(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4、无形资产的摊销。用于开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摊销费用。5、新产品设计费、新技术规程制定费、新药开发临床试验费、探索开发技术现场试验费。6、其他相关费用。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相关法规

《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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