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包人(二者统称为“劳务发包人”)将其施工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交由法定资质的劳务企业(劳务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与...
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包人(二者统称为“劳务发包人”)将其施工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交由法定资质的劳务企业(劳务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个保险是必须购买的。工伤保险原则是谁的职工谁负责(与谁签合同谁负责),一般劳工与劳务分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与施工分包公司不是一个概念)签订劳动合同,施工单位(总包和分包)向劳务分包公司要人,施工单位是用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是用人单位,所以是劳务分包企业负责的工伤保险的缴纳。现在有很多包工头(这是不合法的)直接带领农民工去施工单位去工作,没有经过劳务分包企业的法律默认这个钱是由施工单位出,出了事是由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找谁都行)然后由出钱的一方追偿,比如有人在工地上出事,责任是分包单位的,但是分包单位和总包都找不到,劳工可以找建设单位要求赔偿,建设单位再找总包追偿,总包找分包单位追偿,这是法律的规定。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形: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情形一: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 只要将自己承包的工作分包给其他人完成的话就需要发包人同意并且要承担连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则构成“违法分包”,所造成的后续问题会比较繁琐,并且要承担法律责任。建设工程合同从本质上实际就是承揽合同,所以建设工程合同是带有人身性质的,发包人对承包人有所信赖才会将工程交予承包人去施工,未经发包人的授权的话承包人就是无权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此行为在民法理论上看就是无权处分行为,如果发包人自始至终没有去追认的话,该行为是无效行为。很多企业和个人都是用“专业分包”这个理由去将工程违法分包,从规定来看,即使是“专业分包”也是需要发包人的同意。 施工劳务分无效包情形二:不具备相应资质“违法分包”。 根据《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2001年3月8日建设部颁布的规章,即使是劳务分包作业也是需要资质的。并不是简简单单手头有些工人就能去帮人干活了。该资质其实也就是一个准入门槛,是国家颁发给企业的“准入证”,可以以此来衡量一个企业的实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建筑市场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禁止超越资质承揽业务.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情形三: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给其他企业。 在我国更为常见的是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肢解,抽出利润;然后将剩余的工程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分包”给其他企业去施工。更为有甚者,是此以劳务分包企业再将剩余工程分包给其他人去施工,层层扒皮、抽取利润,从而直接影响了工程质量。
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4人已浏览
2,839人已浏览
77人已浏览
6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