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听证程序是在案件调查已经终结之后、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的程序。根据处罚程序,调查、听证、处罚是一般程序案件三个不同时间段的不同程序,且是不可逆的程序。行政机关既不可以在处罚程序完成后,发现有问题,又回到听证程序或者调查程序;也不可以在听证程序完成以后,发现有问题,又回到调查程序。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只有在“行政机关在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时,当事人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其他情况下行政机关没有告知义务,并且自当事人知道行政机关对自己进行行政处罚之时到行政处罚决定做出之时的这段时间内,当事人有权提出要求听证,行政机关但不是必须得组织听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1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827人已浏览
1,6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