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新成立股份公司时发行股票的程序又因设立方式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发起设立的程序主要有: ①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成立股份公...
股票发行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申请程序申请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性机构,对其资信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审订,评估和就有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股东大会应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2)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特定行业的发行人应当提供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依照《证券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3)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如果决定受理,应在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的规定征求国家发展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4)股票发行申请经核准后,发行人应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5)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发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核准程序。 (6)中国证监会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核准证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发行证券的,应当予以撤销,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核准决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 (7)发行股票。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经核准后,发行的股票一般由证券公司承销。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证券承销业务。
发行股票是上市公司向社会筹集资金,发行股票股数和发行价包括发行状况将决定公司将筹到的资金,而持有股票就代表是公司的股东之1有获取股息和分红的权利而股票价格就代表了公司未来所有可能发放的股息之和.这种买卖属投资行为,持续较长,而证券市场交易的股票较有投机性质,通过各种手段进行低买高卖的短期投机活动赚取价差。一般在经济好转的情况下股票市场的收益远大于银行存款的利息所以很多人愿意去买股票而且股票还真的挺好玩的有点赌博性质。
公开发行证券的程序是: (一)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有关文件。 (二)核准。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做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发行。证券发行申请经核准,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四)承销。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