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少给抚养费的情况是: 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 2.一方因病或伤残; 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
离婚后只有一方被判刑失去劳动能力又无力给付的,才能不给抚养费。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 (一)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二)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三)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如何计算的问题的回答。法律规定18岁以后是任然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只要被抚养人不具有经济能力或者还在校读书,就需要支付抚养费。若是被抚养人犯罪或者能承担经济能力,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综上所述,夫妻离婚的时候孩子还年幼的话,双方应该妥善安排好孩子抚养方面的事情,一般是女方带走。男方给的抚养费不多或者不给的,女方可以起诉到法院。拿到一审判决书,女方认为判决没有达到预期,可以在半个月内上诉,到中级法院提交诉讼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633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