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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
个人缴纳社保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辞职后五险一金缴纳的流程有: 1.个人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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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离职后社保就要自己去交,个人缴费只交社保养老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都不能交,也就是说这三项暂时效力中止。直到你有新单位了,再把个人缴费转为单位缴费就可以了。 第二,医保如果欠费超过3个月就会失效,被清零。在待业阶段则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过你个人医保卡里面的个人账户中的钱,还是可以用于平时门诊部买药之类的。 第三,养老保险可以累计,也可以间断。五险一金里面,现在的保险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业期间的一定要补交(原来单位和你个人交的部分,全部都要由个人承担。),否则将不能继续享受保险待遇。但是有的地方养老保险不用补缴,只要累计缴满15年就可以了,你可以去当地社保局问一下,尽快办理,否则可能会有滞纳金。 第四,在待业期间这些信息都不会丢失,在你找到新单位后,让负责社保公积金的人把你所有的东西都转到新单位的名下就可以了!
1.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三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不因辞职转移,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可以转移。但对基本养老保险,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除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并参保的外,不予转移。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缴费即在保,辞职即脱保,不存在转移的问题。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取,不可以转移。 2.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通常所说的“”是指养老保险、、、保险和,以及。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月工资×个人应承担的缴费比例。个人承担工资的8%、医疗保险为2%、失业保险为0.5%到1%。工伤保险和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所以,对于个人来说,“五险一金”自己只可缴纳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两种,其余自行是不可缴纳的。如果是的,自己可不缴纳保险,待到再找到合适工作时可续缴,且自行缴纳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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