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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的,不代表不追究刑事责任。 2、轻伤案件中,公安机关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撤销案件,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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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的来说,如果被处以了行政处罚就意味着被处罚人的行为构不成犯罪,因此也就不可能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绝大多数情况下行政处罚后是不可能再追究刑事责任的。 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后期发现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或者明显是降格处理,那么可以继续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行政处罚后再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错案。
在追究刑事责任后,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应该撤销。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是不同的责任,二者并不冲突;并且刑事处罚中的拘役、有期徒刑可以依法和行政拘留的期限相折抵,而罚金可以与罚款相折抵。
如果构成了犯罪,可以再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二十二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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