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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能否辞退怀孕女职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出现严重的经营困难的,在听取职工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并向员工支付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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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辞退怀孕女工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辞退怀孕女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者要求赔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免费),依法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一、单位能否辞退怀孕女职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如何支付怀孕女职工工资1、工资和津贴: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参加生育保险的,依法领取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不妨由企业不足。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企业照发原工资。各地的计算标准和项目略有不同。2、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在我国,几乎所有的工作领域都有妇女的身影,妇女怀孕后,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情形也比较常见。女职工应了解单位能否辞退怀孕女职工,如果在职场上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情形,劳动者一定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女职工还要知道企业应如何支付怀孕女职工工资,工资问题对于每个劳动者来说都很重要,如果企业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女职工可以来电咨询律师,看怎么解决对自己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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