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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老房子给强拆了,理由是危楼,可比我家还旧的房都没拆,我问县里,县里说一户只有一宅基地,多的是违建,可这是四十年前的我奶建的,我家新房的地...
首先请确认你家的土地性质,集体土地不可贷,国有出让、划拨性质的请垂询,我们将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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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权还在自己名下 虽然说在城市生活了好几年,但是产权一直属于自己名下,过几年后,还可以回来居住,因为房子是属于私有财产,即使自己不居住,也可以继承给子女。 2、已经有偿退出 在城里的这几年,已经和村里面协商有偿退出,并且拿到补偿金的,就不能够回来居住了,因为有偿退出后,该房子已经不属于你了,属于村集体(或者是已属于他人),在你有偿退出的那一刻起,这个房屋就和你没关系了。 3、规划或拆迁 假设你在城里生活的这段时间,村里由于搞规划或者是新农村建设,在或者是因为某些原因要拆迁,这些情况下,你也会得到相对应的补偿金,补偿金拿到后,原来的房屋也和你没关系了。 另外,还要说2点,第一,你是否还有农村户口,如果你家里的成员户口都不在农村,宅基地将会被收回。第二,保证房屋不能倒塌,要不定期修缮,如果房屋倒塌又长时间无人管理的情况下,村集体也会收回宅基地(房屋)。
如果没有遗嘱的,农村老房子也是遗产的内容之 一,应当归为法定继承人。有遗嘱时,农村老房子继承权归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则农村老房子继承权是归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则是归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现在农村的老房子也能办房产证。当事人要帮老房子办理房产证的,应当去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不动产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提供的材料进行相应的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房产证,不符合的,应当不予登记,并且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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