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后,男方和女方在探视孩子方面有哪些权利?

2024-11-18
当事人决定离婚并达成共识将其子女交由男方抚养后,女方仍然有权进行适当的探视。虽然女方失去了直接抚养权,但男方有责任提供便利条件并积极协助女方探视其亲生子女。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妨碍女方探视其子女。 所谓“探视权”,即离婚后未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父/母一方所享有的和其幼年子女保持探访、联络、碰面、往来以及短暂同住的权益。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时间及方式需由父母双方事先协商商定。如果在探视过程中出现问题,可以诉诸法律途径寻求裁决。在不干涉子女正常学习活动且没有重大改变子女日常生活习惯的前提下,可以规定一个特定的时间段让间接抚养者直接接触子女。当然,在行使这一探视权时,应充分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发展需要,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健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探视权是一项具有强制性义务性质的权利,其行使理应确保子女得以全面享有家庭温暖及良好教育,并从中汲取积极向上的能量。如果探视计划本身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导致孩子的身心状况受到伤害,则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暂停探视权的执行,以保障被探望子女的权益。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