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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兑现售楼广告中的内容算违约。 2、售楼广告作为商品销售的手段之一广泛存在于商品房交易市场,由于其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
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属于违约。售楼广告作为商品销售的手段之一广泛存在于商品房交易市场,由于其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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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属于违约。售楼广告作为商品销售的手段之一广泛存在于商品房交易市场,由于其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故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当事人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销售广告内容构成要约,在合同中约定的,行广告内容为违约;合同中未约定的,不构成违约。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方式、基金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宣传、价目表等。 商业广告和宣传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只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者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中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即使这些宣传在未来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清晰具体,内容确定,比如送多少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这些内容会对房价和买家是否买房产生很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该兑现。因此,一些重要的广告必须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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