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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公司承担的责任主要是按月支付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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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员工受伤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那么申请工伤认定,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是可以判定出来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公司的需要承担的责任就要看员工的事故是否属于工伤事故,通过你的叙述,个人认为不属于工伤事故。因为员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员工的受伤应为非因公负伤,员工可以依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休假。员工也可以要求事故责任的对方给予赔偿,但你公司不会承担工伤的赔偿责任。当然员工就是否属于工伤,是可以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认定的,是否属于工伤,以工伤认定为准。
一、打人者的责任: 1、若伤者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的,则可以追究其刑事赔偿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若未达到轻伤,则只能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2、如若公安机关不处理打人者的话,则可以向经办警察的领导或上一级领导投诉、控诉; 二、公司的责任: 因为你是因公受伤的,依法可以认定为工伤,可向公司及工伤保险机构要求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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