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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 2、工人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合同期满; 4、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
我们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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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费期限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主观意愿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那么就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体制改革、裁员、破产,导致合同终止的,那么要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 3、劳动者违反公司制度、劳动法的,那么也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4、劳动者自愿申请辞职的,也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无经济补偿。建议好好查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且以后者法律解释为准。
首先和解答辞退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劳动保障部门要求企业进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2.既然劳动合同问题,你可以通过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有以下证据即可:(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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