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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一般要开多少次是没有规定的,但第一次的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召开债权人会议一般开几次债权人会议可以分为第一次会议和以后的会议。 (1)第一次会议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自债权申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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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和《破产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补充,但没有规定补充申报的时间节点。与此同时,为审核认定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核实债权额外费用,包括重新召开债权人会议费用和差旅费用等,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两次开庭时间,没有法律规定,这个由主审法官掌握,但不能超过时限。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看公司法就明白了阿。另外根据各自的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会每年最少2次,股东大会每年最少1次。周年股东大会应该在上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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