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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
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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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六项专项扣除,是指个人工资所得、劳务所得将可以在原有扣除基础上另行扣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老人等费用后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1、儿童教育有3岁以上的儿童,在正式教育范围内每个儿童每月可提高1000元,一年内不变。 2、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每人每月400元,主要提高人是孩子和父母。 3、大病医疗,受益人是纳税人及其儿童、配偶,目前缴费金额有上限制。 4、房屋抵押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只能纳税人第一次贷款要求房屋利息支出。 5、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等扣除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其他地方扣除按人口计算。 6、赡养老人,对父母60岁以上的扣除,每月扣除2000元,详细的扣除方法由个人决定。
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折算到月收入的方式如下: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国务院关于印发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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